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上级部门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表1 2023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旅游管理 |
125400 |
157 |
36 |
72 |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数 |
旅游管理 |
125400 |
20 |
(三)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成绩合格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全部合格生源进入面试。
(四)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一)提交材料时间
2023年3月29日中午12:00前。
(二)提交材料内容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收原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附件2)。
(6)已成功缴费截图。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30日。
复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A6-221室。
【温馨提示】复试考生须在此细则公布至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以免影响参加复试。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
笔试包含思想政治理论和专业课。总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30分,专业课7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2、综合面试
主要通过随机抽取考题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专业素质150分。
①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考生事先准备一份2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全程脱稿。考官现场随机提问,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②专业素质面试:考生根据所抽取的试题作答。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笔试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复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五、调剂
调剂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调剂系统及学院网站。
六、录取
(一)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管理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我院邮箱(10465170@qq.com)。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公布10个工作日。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详见附件3)。
八、监督和复议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对本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监督工作组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总成绩等信息在我学院网站公布。
(四)处理违规违纪制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实行复议制度。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议程序办理。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及时上报学校。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正式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我院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若与国家及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则以国家及贵州省及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十、申诉
贵州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
电话:0851-83610303。
邮箱:10465170@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编:550025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旅游管理(MTA)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第一志愿)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一审:王宇钢
二审:廖军华
三审:何小怡